瀘州:吸毒致幻 男子公交車上割傷乘客獲刑12年
今(23)日,江陽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兩起毒品犯罪案件,并當庭宣判。隨后,江陽區(qū)人民法院還召開了江陽區(qū)人民法院毒品案件審理情況通報會,通報該院一年來的禁毒工作開展情況。
據(jù)了解,2019年6月至今,江陽區(qū)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毒品犯罪案件101件122人。在審判工作中,該院突出打擊重點,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,對販賣、運輸、制造等嚴重毒品犯罪,堅決依法從重從嚴懲處,充分發(fā)揮刑事審判職能。下一步,江陽區(qū)人民法院還將結合日常工作,針對重點人群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活動。
吸毒致幻導致嚴重刑事犯罪
舒某某從2000年起因長期吸食毒品,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罰。2019年2月17日,舒某某從江陽區(qū)況場鎮(zhèn)乘坐公交車到瀘州城區(qū)。當車輛行至康城路二段時,因前一日吸食了麻黃素后產(chǎn)生幻覺,舒某某認為坐在其前方座位上接聽電話的被害人陳某某要害自己,于是產(chǎn)生與陳某某同歸于盡的想法。
隨后,舒某某突然竄至陳某某身后,并用隨身攜帶的美工刀片將其右頸部割傷,陳某某捂住傷口跑向駕駛員求救,隨后昏迷。
車輛駕駛員及乘務人員立即報警并撥打急救電話。120急救車輛趕到現(xiàn)場后舒某某跳上急救車,揮舞美工刀阻止救護人員對被害人施救,現(xiàn)場處置民警安排公交車將陳某某送往醫(yī)院救治。民警隨后將舒某某抓獲。舒某某的行為致陳某某右側頸部內(nèi)、外靜脈破裂,右側胸鎖乳突肌部分斷裂,右側頸部肌間動脈出血,失血性休克。當120急救車輛趕到現(xiàn)場,舒某某還跳上急救車,揮舞美工刀阻止救護人員對陳某某施救,隨后被民警抓獲。陳某某被送醫(yī)救治。
經(jīng)鑒定,陳某某損傷構成重傷二級;舒某某作案時患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,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法院審理認為,舒某某無故剝奪他人生命,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。舒某某已經(jīng)著手實行犯罪,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,是犯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舒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從輕處罰。根據(jù)舒某某的犯罪事實、情節(jié)、社會危害程度,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舒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法官介紹,這是一起吸毒致幻導致嚴重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例。毒品具有刺激興奮、致幻等作用,可導致吸食者出現(xiàn)興奮、狂躁、幻視、幻聽、被害妄想等癥狀,進而導致自傷自殘或對他人實施暴力犯罪。
記者 王雅嫻 魏鑫磊